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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工作职责

1、在院党和行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 、市、学院关于人事、师资、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政策、法规。

2、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,做好机构设置的规划、报批及各类人员编制制定、申报、审批、审定工作。

3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,制定各类人员的进人计划,办理调进、调出手续。

4、负责教职工的学历、学位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的计划、申报、协议签订、经费核报等工作。

5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、推荐及聘任工作。

6、负责教职工的工资、津贴的调整、发放工作。

7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、考核、奖惩工作。

8、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的请假、休假、退休、辞职等事项。

9、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以及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。

10、负责病故、殉职人员的丧葬抚恤,遗属补助和因公致残人员的评残工作。

11、负责干部年报、工资年报等各种报表、统计工作。

12、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。

13、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。

14、接待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
15、负责全校临时工管理工作。

1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人事处工作分工

李仲斐(处长 )
 

1、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,包括组织编制工作计划、落实工作任务、对外协调和本部门队伍建设。

2、负责全校机构、编制及用人计划管理工作。

  3、主持建立健全学校人事方面的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4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,定期召集会议研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并做出决定。
  5、搞好调查研究,拟订方案供领导决策,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。

6、负责组织人才引进工作。

  7、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。
8、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叶军
  1、负责职称评审工作,包括制订职评计划、材料审核及报送等。

2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,包括岗位设置、职务聘任及聘期管理等。

 

3、负责师资培训工作,包括校内培训、课程进修、访学及学历、学位教育等,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制订、进修申请受理、进修人员考核及经费报销等工作。

4、负责师资培养工作,包括学科带头人、中青年骨干教师、“211”、“151”人才的评选、考核等。
  5、负责教职工的各类考试管理工作,包括普通话、外语及计算机考试等。
6、负责办理外省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的认定。
 

7、负责教辅与管理岗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8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潘林超

  1、负责正式在编教职工的招聘工作,包括编制进人计划、发布招聘信息、组织面试及面试人员路费报销等。

2、负责引进人才的安家费、科研起动费的发放与划拨。

 

3、负责办理正式在编教职工的录用及调动手续。

4、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包括制订计划、材料审核、报批及发证等。

 

5、负责新教师的培训工作,包括岗前培训、职业培训等。

6、负责协调指导教师配备工作。

 

7、负责台州市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包括报名、组织培训、证书登记等。

8、负责返聘、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。

 

9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郑丽君
 

1、负责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,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。

2、负责校内岗位津贴的管理工作,包括岗位津贴标准的确定、调整、停发以及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等。

 

3、负责校内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,包括编制划转、缺编补贴、公选课与外聘教师讲课酬金发放等。

4、负责合同工、临时工以及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
 

5、负责办理教职工探亲及小孩入托费用报销。

6、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工作,包括养老、失业、医疗保险等。

 

7、负责技术工人考级工作。

8、负责办理引进教师安家费报批手续。

  9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王胜
 

1、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,包括工资标准的报批、确定、调整、停发等。

2、负责教职工各类福利费的审核与使用管理,包括冷饮费、煤气补贴、书报费、伤残与丧葬抚恤费、遗属补助费等。

 

3、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。

4、负责工资年报工作。

 

5、负责人事处网站的维护与更新工作。

6、负责教职工数据库的管理工作。

 

7、负责干部年报工作。

8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王瑜
  1、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人事处文件的收发、审核、归档工作,人事处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。
  3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,包括印章管理、来人接待、信件收发等。
4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、辞职、除名、调动等校内相关手续。
 

5、负责教职工工作证管理工作,包括登记、制作、发放等。

6、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
 

7、负责教职工户口管理工作。

8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徐顺友

1、负责离退休教工管理工作。

  2、制定离退休工作的实施计划,编制离退休教工名册、统计报表。
3、负责组织离退休教工的经常性学习及外出参观活动等工作。
  4、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军属慰问费发放,办理离退休教工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费用报销。
  6、探望生病住院的离退休教工,参与办理离退休教工去世后的丧葬工作。
7、负责接待和处理离退休教工的来信来访。
8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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